2017-09-30 09:17
周宇编译
每天着高跟鞋工作,对许多女性来说是一大折磨。
最近,菲律宾政府发布命令,禁止企业强制女性员工穿着高跟鞋上班,命令于9月24日生效。
菲律宾劳工就业部次长沙伊(Dominador Say)表示:“女性员工今后不必在公司强迫下,穿上高跟鞋出门上班。”
新规定可让菲律宾数以百万计的商场售货员、空服人员、收银员、餐厅服务生、女性接待员受惠。此命令受到劳工团体赞赏,称是对抗性别不平等及“告别足弓疼痛”的一场大胜利。
菲律宾劳工就业部表示,长期穿高跟鞋久站工作,不只会造成疼痛和疲劳,更会对脊椎、关节或肌肉造成长期伤害。沙伊解释,此法令中高跟鞋的定义是“鞋跟高度超过一英寸(2.54公分)、跟底呈细尖形的鞋”,除非员工自愿穿此类型的高跟鞋,否则企业不可逼迫。
此外,这项新命令也规定,企业必须允许员工每站立2小时,便坐下来休息15分钟,且不分性别。
菲律宾劳工联盟发言人丹胡赛(Alan Tanjusay)称,多年来已有许多女性就此问题向劳工联盟求救,希望劳工联盟对政府发声,因为她们害怕在企业内动员争取权益,会失去工作。
丹胡赛表示,逼迫员工穿着高跟鞋工作是一种虐待,“试想,一天必须忍痛八到十个小时工作的感觉。”他强调,当雇主声称高跟鞋使得女性看起来身材姣好、更具吸引力、进行销售或是各类服务时更有效率时,他们并不知道,女人正在受苦。
“据我们所知,菲律宾是亚洲第一个禁止强迫员工在工作场所穿高跟鞋的国家。”他希望这项规定能被复制到其他国家,造福更多女性。
穿高跟鞋上班是必要,还是性别歧视?
2016年5月,伦敦一名27岁女性索普(Nicola Thorp)录取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接待员,却在上班第一天被主管要求“换上一双2到4英寸跟的高跟鞋”。
由于这份接待工作需要久站和走动,索普拒绝主管要求,没想到因此直接被公司辞退。索普认为这种不合理的工作规定已构成性别歧视,因此向英国议会发起公民联署请愿,获得逾15万人联署签名,在英国掀起热烈讨论。
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议员韦佛(Andrew Weaver)于3月提出新议案,拟禁止省内企业要求女员工穿高跟鞋工作。虽然此议案没有被采纳,但省政府却修改了该省“劳工补偿法”与鞋类相关的规定。对此,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长克拉克(Christy Clark)表示赞成,称政府必须停止这些既有安全疑虑,更带有严重性别歧视含义的规定。
台湾“中华航空”2015年更换新制服,其中高跟鞋高度和无法符合多数空服员脚型的鞋型,造成许多空服员的身体伤害,却又无法穿着平底鞋工作,促使华航工会不断向公司抗议,要求废除不合理鞋制。
职场女性挑战不合理着装规定已逐渐在世界各个角落发起,究竟“专业形象”,是否该建立在高跟鞋的痛苦之上,值得思考。